鄭州商品交易所昨日公布動力煤期貨合約征求意見。根據(jù)動力煤期貨合約草案,動力煤交易單位為200噸/手,報價單位為元/噸,最小變動價單位為0.2元/噸,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%。
根據(jù)動力煤期貨合約草案,鄭商所擬采用指定港口車(船)板交割的實物交割制度,指定動力煤現(xiàn)貨市場主要中轉(zhuǎn)集散地的北方五港(秦皇島港、曹妃甸港、京唐港、天津港、黃驊港)和南方三港(福州港、廣州港、防城港)為實物交割地點。
而交割基準價則選擇皇島港船板交貨價。秦皇島港是我國最主要的煤炭集散地和下水港,2012年秦皇島港煤炭發(fā)運量為2.3億噸,居全國煤炭中轉(zhuǎn)港口首位,其價格在全國具有明確的主導力,是全國動力煤價格的“風向標”。
目前,國際期貨市場上已經(jīng)有3家期貨交易所推出了煤炭期貨,分別是美國芝加哥商業(yè)交易所集團紐約商業(yè)交易所(Nymex)的中部阿巴拉契亞(CAPP)煤炭期貨,洲際交易所歐洲期貨市場(ICE Futures Europe)的荷蘭鹿特丹煤炭期貨、南非理查茲灣煤炭期貨和ICE GlobalCoal紐卡斯爾煤炭期貨等,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(ASX)的紐卡斯爾動力煤期貨。其中ICE GlobalCoal和ASX推出的煤炭期貨合約均以澳大利亞紐卡斯爾港煤炭為報價基準,意在確立亞太地區(qū)煤炭期貨的定價權(quán)。
轉(zhuǎn)自:證券時報